魔女大人,请不要再复活我了! 第17章

作者:温二两奶茶

此时希雅见他不说话,便诘问道:“对吧?你根本就不是为了上阵杀敌而放弃这个骑士团团长的位置,所以你……”她沉吟着。

坏了,这是要逼宫了吗?这怎么办?李奥瑞克实在想不出借口,只得把心一横,说:“希雅,这个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,你,你能懂吗?”我艹,我在说什么啊,怎么想个没谈过恋爱的高中生……哦,我本来就没谈过恋爱啊,那没事儿了。

希雅则在想:什么?他说不知道怎么开口?还问我能不能懂?

不能开口的秘密?到底是什么事情,才能让他不能对我开口呢。明明他对我这么好,明明他一再的恩惠于我,到底是什么事情……

马萨卡!

他果然是喜欢我吧!?

希雅的脸“腾”一下红了,她用白皙修长的左手捂住嘴巴,眼神紧张又兴奋。

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也是愣了,心想:咋了?该不会是喜欢我吧?不太可能的!李奥瑞克,这就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的“她喜欢我!”不要犯这种小处男才会犯错误了,因为你是老处男了!

此时,希雅很认真的说道:“好,我懂了,我不会辜负你的心意,李奥瑞克……”她沉吟了一下,然后小心翼翼的问道:“等到打完这场仗之后,你愿不愿意跟我去一趟黑岩领啊?”

Ps:黑岩领,即雷奎公爵的封地。

李奥瑞克想也不想的说道:“行啊!我听说黑岩领的猎场有好多鹿,都跟傻狍子一样蠢,回头带我去玩呗?”

要说打猎,那李奥瑞克可在行了,打猎技能跟他学的真理无关,纯粹是他自己练出来的本领。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家里穷的吃不到肉,又恰好家里有猎弓长矛,于是他就自己上山逮兔子抓野味,这样练就了一身本领。这黑岩领的鹿肉是沼泽一带的名吃,李奥瑞克还真想去看看。听说那边还有个大湖,里边盛产肉多刺少的歪嘴鱼,到时候我白天打猎晚上钓鱼,岂不美哉?

总之,沉迷于打猎的他,并未听出希雅的“暗示”。

然而,听到李奥瑞克的答复,希雅一下就兴奋了,说:“那你是答应了?好啊!我们约好了啊!父亲大人一定会喜欢你的。”

“嗯嗯嗯。”你爸爸也喜欢打猎么?

“那好,好!我,呃,我走了?”

“慢走。”李奥瑞克点头。

然后希雅便逃也似得离开了李奥瑞克的房间,这一路上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房间的,心脏砰砰跳,一直过了好久她才缓过来。

“爸爸,你的女儿,终于要变成大人了。”她喃喃道。

第二十二章:小儿止啼的乌鸦王

野狼城北,图卡鲁部落,蛮王大帐——

乌鸦王查里丹盘腿坐在柔软的卧榻之上,左手撵着细长的烟袋,右手捧着一本发黄的古书,脸上的表情像个入定老僧。

十几位来自不同部落或者国家的使者跪坐在他下面,各自表情严肃。

查理丹开口道:“说吧,一袋烟的时间给我说完。”

他的声音听上去很古怪,明明不怎么用力,却能穿透人的耳膜,让人心生敬畏。

第一个使者来自于查理丹麾下的附庸部落,这个部落名叫“哈图”,两百年前靠着在苦寒之地中土豆和狩猎为生,后来跟着“至高天王”的联军南下,最终在肥沃的中土平原站住了脚跟。他们不再打猎,靠种植水稻为生,部落的酋长也住进了温暖的城堡。

哈图的使者是个穿着白袍的英俊青年,身材细长,他行了一礼,说:“我族愿意配合大王出兵,出骑兵两百,步兵一千,辎重粮草一百车。”

查理丹抽了一口烟,闭着眼睛盘算了下,说:“还算有良心,赏。”

于是一位穿着透明纱衣的侍女从门外走来,手中捧着一个大托盘,里边有温热的烈酒,整个的烤猪肘,一把餐刀,一袋金币,还有一个项圈。

使者乐开了花,他先拿餐刀切了一块肉吃,又端起酒杯敬了乌鸦王一杯,然后将金币揣进口袋,将项圈套在那美丽侍女的脖子上,如同牵着羊那样走了。

“下一个。”乌鸦王磕了磕烟袋。

第二位使者是个半魔人,他长着人类的面貌和身躯,头上却有犄角,獠牙呲出嘴巴。他站起来如机器般鞠一个利索的躬,快速说道:“巫王出巫师三人,步兵两百,黑亚钢剑五十把。”

乌鸦王睁开一只眼,说:“你们的良心坏了,罚!”

于是从外面来了一个粗手粗脚的老妈子,端着一个盘子,上面有一大碗粪水。半魔人一咬牙,将那碗粪水当着众人的面喝了,旋即打了一个恶臭的饱嗝,众信使故作夸张的大笑。半魔人行礼三次,然后告退。

“下一个。”乌鸦王说。

下一个信使是个脸上涂抹着油彩的女人,她来自“塔卡慕思部落”,意思就是“林野之山猫”。族人生活在西北林野,位于两大蛮族部落的交界处,占据着交通要道,比较富有。

那个女人行了一礼,说:“乌鸦王,我们的王出士兵一千,弓箭手五百,还有黄金……”

不等那女人说完,乌鸦王就高声说道:“你们的良心臭了!”

他平时说话的声音就够刺耳,大声说话的时候就更加渗人,那嗓子就真如食腐乌鸦一样,让人头皮发麻。

女人连忙辩解道:“不,王,请听我们解释!这些年的收成实在太差,王国本就入不敷出,加上‘至高王’与魔族开战的时候也对我们征兵收粮,我们的土地上真的没有……”

“闭嘴。”乌鸦王说。

女使者噤若寒蝉。

接着乌鸦王站了起来,他坐着的时候还不明显,一站起来众人便被他那魁梧的身姿震慑了。乌鸦王身高接近两米,皮肉精瘦,骨架结实高大,但是肩膀却很窄;他手脚细长,尤其是双臂竟然比腿还长,一双巨大的手就像是兽爪,每根手指都像匕首一样长、指甲如刀刃一样锋利。

他用那双锐利的小眼睛看着眼前的信使,说:“你们领地有多少人口,多少收入还有多大的土地,我都很清楚。我其实大可以列一个单子让你们的去执行,单子上写多少,你们就必须上供给我多少。但我没有这么做!”

他披上黑色的大氅,就像一只黑色的怪鸟。

“我给你们自由选择的权力,良心好的,就有赏;良心差一点的,也无妨;但像是你们这样的啊……”他突然像是捕食猎物的猛禽一样俯身,贴着那女人的脸低吼道,“良心坏透了,臭的像是鸟屎!”

女人吓得摔倒在地,接着她赶忙跪在地上磕头,“大王开恩!我们是真的没有东西了,不是故意隐瞒……”

此时乌鸦王瞟了她的指甲一眼,说:“我听说山猫的爪子很锐利啊。”

“呃?”

“来人,取钢针来。”

听到钢针这个词,那信使多半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。她顿时哭了,哀嚎着求饶。然而没有用,外面的女仆已经端着装满钢针的盘子走上来了。

乌鸦王说:“将这些钢针插到指甲里吧。”

使者惊恐的瞪大眼睛,说:“不,不要!求求你们,不要!”

“快点动手。”乌鸦王将手放在了腰间的刀柄上。

五指连心,但相比之下还是性命更重要。因此使者只好伸出双手,说:“请吧。”说着闭紧双眼,咬紧牙关。

然而等了许久,手指却也没传来任何感觉。她怀着一点侥幸心理的睁开眼睛,问道:“乌鸦王,您……”难道大发慈悲了?

乌鸦王笑了,说:“你要自己来。”

“哎?”

乌鸦王指着托盘上的钢针,笑眯眯的说道:“对,你要自己将这些钢针插入你的指甲中,所有指甲——快点,我没耐心了。”他拍了拍刀柄。

接下来的惨状,着实难以拿文字描述了。那信使的惨叫声传出两条街,小孩听了不敢哭泣,恶犬听了夹起尾巴。

片刻之后,信使抬起了鲜血淋淋的双手,说:“乌,乌鸦王,我做完了。”

乌鸦王摇了摇头,一脸遗憾。

信使的惊恐之中带着愤怒,说:“您还不打算放过我吗!?”

乌鸦王说:“我说所有指甲。”

“所有指甲?”信使看着自己十根手指一脸疑惑。

乌鸦王笑道:“难道你脚上不长指甲吗?”

那一刻,信使面如死灰。

接下来的场面,即使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也会不忍直视。信使用受伤的双手继续完成惩罚的后半部分,她已经无力惨叫,只是一声声的低吼。

乌鸦王却在笑,说:“聪明的人会先插脚趾甲,然后才是手的!在座的各位,要记住这个小窍门,万一以后用得上呢?哈,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
在场的所有人都脸色煞白,就跟死人一样。

“回去告诉你们的王,回去对着镜子好好看看自己的良心,若是脏了就洗一洗,若是坏了就修一修,若是他不知道怎么用,我也可以去帮他修理修理——七天之内给我修好,别浪费我的时间。”

“是,我的王!”

“走吧。”

最后,那个山猫族的信使是爬着出去的。

乌鸦王点了点头,说:“下一位。”

这次上来的是一个戴着连衣帽的混血精灵少女,她嘴唇发抖,脸色发青,显然是被吓坏了。

“说话呀?”乌鸦王说。

“五,五千……”

“啥?”

那少女说:“五千步兵!两千弓手!一千骑兵!还有一千盔甲!五车草药!呃,金币,一万。”

乌鸦王瞪大了眼睛,惊讶的问道:“你的良心……是怎么长的啊?”

少女说:“啊?您……是觉得不够吗?”

乌鸦王摆了摆手,说:“不不不!非常好!如果每个部落都跟你们混血精灵一样善良大方,那我们早就把魔族赶回老家了,哦,孩子,你叫什么啊?”

少女摘下连衣帽,露出精致美丽的容颜。她说:“我叫塞拉维。”

乌鸦王嘬了一口烟袋,说:“很好,告诉你家女王……”

“乌鸦王,我还没说完!”

乌鸦王说:“怎么了?”

“那个,东西不能立刻送来。”

“哦?”乌鸦王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,“原来你们的良心是写在支票上,说说看,多久能让我看到呢?”

塞拉维说:“大约两个月的调配时间吧。”

“哦,两个月啊……”乌鸦王摸着下巴喃喃道,“可是一个月后我们就要进攻野狼城了,线头部队已经开拔,两个月才来……”

塞拉维连忙说道:“两个月,两个月一定来!只是我们调配资源什么的需要时间,而且,不瞒您说,混血精灵内部也不是很团结,我姐姐需要一点时间来说服那些顽固派的人,比如老摄政王什么的……”

“你们内部的事情跟我没关系,你自己处理,不过你说你姐姐?哦,我想起来了,你是精灵女王的妹妹是吧,哦,小公主啊?都长这么大啦?”乌鸦王用他那巨大的手抚摸塞拉维的头,虽然他语气和神态此时都像个和蔼长辈,但是塞拉维仍旧觉得他是想把自己的脑袋扭下来。

“是,是的。”

“行吧,看在小公主亲自跑一趟的份上,我就姑且相信你们一回,毕竟攻城战也不是一个月能见分晓,围城的中途也是要不停补充援军的……不赏不罚,下去吧!”

“多谢大王!”塞拉维连忙跑出了这个阴森的可怖的房间。

她一直跑一直跑,一直来到了城堡外面,这才敢大喘一口气。

姐姐!我做到了!两个月的时间,我拖下来了!

接着就看你和摄政王爷爷怎么做了。

……

“乌鸦在天上盘旋,这是不详的征兆。”阿卡德将军喃喃道。

此时将军与两位军团长在城墙上巡视,斥候回报说,敌人的巡逻队越来越多,也离野狼城越来越近。最近有好几个出去侦查的斥候被敌人的巡逻兵发现了,让人一路追杀回城,还有的直接被蛮族的游骑兵射杀在外。

将军跟这些蛮族打了一辈子仗,很清楚他们打仗的思路。此时将军说道:“估计再有个十来天,蛮族的主力部队就要到了,然后就会开始扎营,修造攻城器,准备攻打野狼城。”

一旁的勇士团团长问道:“敌人真有十万大军么?”

在这个人口凋零的时候,十万是个十分恐怖的数字了。高原人全国的军队算上民兵也难有十万人。

在这几天里,敌人也已在周边散播谣言,说是不出半月,就有会百族联盟的十万大军压境,野狼城凶多吉少。

将军沉吟少许,说道:“十万大军攻城并不可怕,我们有三万人,又是防守方,纵使来个二十万人我们也不怕的。”

两位团长没打过这么大规模的战役,对视一眼,都没说话。此时这位老将解释道:“你们看,野狼城的城墙并不宽,展不开太多的兵马,纵然带了这么多人也施展不开,那样的话十万人也只能发挥一两万人的作用。而且这一带缺少能打造攻城器的树木,敌人不好强攻。野狼城的城防本就结实,这一个月来我们又加固了好几轮,要想攻下来必定会付出极大地代价……”将军说到这里欲言又止。

两个军团长对视了一眼,然后勇士团的团长问道:“将军您有什么顾虑吗?”

将军说道:“打仗靠的是勇气,但我在士兵眼中看到了恐惧。高原人苟活在沼泽的这两百年里,心中积累的恐惧和仇恨一样多,甚至恐惧会更多。每年蛮族越过野狼城来我们的土地上打秋风,我们嘴上说着‘血债血偿!’,但事实上,我们面对那风驰电掣的马贼毫无办法,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农民尽可能多的送进城镇,靠着城墙来抵挡这些家伙。但即使是这样,我们也有许许多多的人民死在了马贼的屠刀之下……我们的领土不到敌人的十分之一,人口也是一样。你说,我们的人怎么可能不恐惧敌人呢?”

勇士团的团长一愣,问道:“那我们该怎么办呢?”

阿卡德将军说:“我们需要一场正面的胜利才能让士兵心中的恐惧消除,这样一来,当他们看到巨人、半兽人和魔人那魁梧身躯的时候才不会腿肚子发抖;看到黑钢弯刀的时候才不会吓尿裤子。”将军停在城墙边,两手撑着城垛眺望远方,他沉吟了许久,说:

“我打算策划一场进攻。”

“进攻?”旁边血矛军团的团长诧异的皱起眉头,说:“我们不是防守方吗?怎么进攻?”

将军说:“攻守交换在战争里是常事。”

“可我们要守城啊……”血矛团长还是没听懂将军的意思。

阿卡德将军深吸一口气,那双老迈的眼睛中冒出鹰一般锐利的光,说:“我想趁着敌人没有站稳脚跟,开启城门,然后派一位勇士率领敢死队上去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。若此人能大胜归来,我军必定士气大阵,接下来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,将士们也不会自乱阵脚。”

将军说着望向了勇士团的团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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