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漫之楚月的动漫旅行 第1688章

作者:寒雪HX

“萧媚,怎么不去拿功法啊。”楚月笑着看着萧媚说。

“你,有本事你去拿啊!”萧媚对楚月一点好脸色都没有。

“呃……这不是你选的功法吗?你要送给我吗?”楚月问。

“送给你了!”萧媚以为楚月是来嘲笑自己的,马上没好气的说。

周围的人也知道楚月现在连萧媚都不如,萧媚昨天测试的时候都斗之气八段了,楚月才还是斗之气六段。

“那,我试试?”楚月询问的语气说。

“哼!”萧媚哼了一声,没有回答。而周围的人,马上就都准备笑着看好戏了。

楚月看到周围的人嘲笑与蔑视的眼神,一点也不在意的走到萧媚前面,看了看光幕,然后又摸了摸,感觉到光幕对自己的手臂的阻挡。

“果然挡住了啊。”楚月说。

“废话。”萧媚说。

“萧媚妹妹啊,你往后站一站,我来把这光幕打烂。”楚月说着,竟然还摩拳擦掌,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。

萧媚根本不信楚月能打破光幕,直接说,“你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,一边玩去!”

“呃……你这不还是舍不得这功法吗?”楚月一副不情愿的样子。

“你给我滚!”萧媚真的有些生气了,甚至想要去攻击楚月了。

楚月一下闪到一边,嘻嘻笑着对萧媚说:“还是小时候可爱。现在这么调戏一下就生气了,哼!”

萧媚懒得理会楚月,继续攻击光幕。

又过了一会儿,萧媚都有些筋疲力尽了,光幕还是没有打破。而也有人想要帮助萧媚,却全都无功而返。

“萧媚妹妹,你行不行啊?不行就让给我呗?”楚月又出来说。

萧媚看到楚月又来调戏自己,想了想,说,“那也得你能拿出来才行。”

楚月心里有些惊讶,萧媚竟然长脑子了,表面上全还是嬉笑着说,“那我要是拿出来了呢?”

“那就是你的功法了。”萧媚说。不过看她的表情也知道,她肯定不相信楚月能拿出来。

“那就谢谢萧媚妹妹啦。”楚月笑了笑,又走到了光幕前,而萧媚也退了下来,似乎和众人一样想要看楚月的笑话。

楚月没有说话,揉了揉拳头,又踢了踢腿,就是不开始。

“我说楚月你行不行啊!赶紧的!别浪费大家的时间!”有人喊道。

楚月一笑,然后站直了身子,伸出手,轻轻的打了一个响指。

光幕,应声而破!

围观的人瞬间都呆住了。

什么情况?!

响指?!怎么回事?不是应该打破光幕的吗?!楚月这么一个斗之气六段的人一个响指就能打破光幕?开什么玩笑啊!

众人目瞪口呆之中,楚月从里面拿出了功法,看了看,然后摇了摇头说,“唉,这个功法,是适合女孩子修炼的啊,不适合我啊。”

说完,楚月又把功法放回了原处,转身准备离开了。

而这个时候,众人也才反应了过来,有些难以置信的互相看了看。

也有人,直接到了别的功法光幕前,试着去打响指。不过,那自然都没有效果。

萧媚,一开始还和众人一样不敢相信楚月是是怎么做到的,但是在楚月说完那句“不适合我啊”之后,就反应了过来,功法!

楚月把功法放回了原处,但是光幕没有恢复,这卷功法就这么摆在了众人的面前。

萧媚马上跑到功法前,看了看功法,明白了楚月的想法。

这功法根本没有适合男女修炼之说,那根本就是楚月编出来的离开的理由!而楚月,就是帮自己打破了这个光幕!

萧媚一时间有些失神。

楚月是怎么做到的?他为什么要来帮助自己?自己以前竟然一直那么疏远他……

萧媚的心里五味杂陈,想要去找楚月问个清楚,但是又要先看功法,只能把问楚月的事情放在后面了。

楚月离开风属性的功法门,又转身走进了木属性的功法门内。

短短两个小时,楚月把所有的功法都看过了。

功法也是各有特点,不过都不是什么好功法。

时间快到了,楚月又走进了木属性的门内,用自己的斗之气六段的力量打破了一个黄阶低级的功法,详细看了看,然后时间到了,出去了。

挑选功法结束了,大部分人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功法。

众人都从斗气阁里走了出来。

萧媚刚刚走出来,马上就问自己的爷爷,萧家的一位长老:“楚月呢?”

萧府后山。

“原来还有这种事情。”萧炎听楚月说完斗气阁内的事情,说,“萧媚原本也是对我百般讨好,可是三年前我退步之后,她也转变了态度,平时见了面都不理我了。”

“女人啊……”楚月说,“还是熏儿好,不会歧视别人。”

“呵呵。”萧炎笑了,说,“那楚月你选了什么功法?”

“御木诀。”楚月说,“黄阶低级。”

“呃……黄阶低级?”萧炎汗。

“是啊。”楚月说,“我就斗之气六段,能拿什么高级功法,就黄阶低级了。”

“但是,也太低了吧……”萧炎说。

“不低了,小子。”药老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出来,“我上次说过的要给你的可以进化的功法,那也是黄阶低级。”

“可是,可是把个功法可以进化啊!”萧炎说,“功法选了之后,就不能改了啊!楚月只用一个黄阶低级的,以后就会一直落后于人的啊。”

“以我这天赋,也不可能再超过别人了啊。”楚月说,“功法好也没用,反而浪费。我觉得这个御木诀就挺好的。”

“御木诀吗……”萧炎说,“是什么效果?”

“通俗点说,就是帮助植物生长的。”楚月说,“木属性,辅助类功法。”